后记(1/2)
作品:《琼瑶作品全集(共60册)》·后记·
公元一九七五年夏天,我收到一位读者的来信,希望我见他一面,听一听他的故事,“值不值得写成一篇小说”。说真的,这些年来,我收到这类的读者来信实在太多,大部分都被我回绝了。因为,我越来越发现,真实的故事最难写,它们永远会陷于两种情况:一、太平凡。平凡得根本没有一写的价值,只有故事的主人翁才认为它“可歌可泣”,事实上可能已经被人写滥了。二、太离奇。有些真实故事离奇得像假的,我有位朋友一生结婚了六次,次次惊心动魄。另一位朋友历经摔飞机、撞车、翻船……而大难不死。这些故事完全不合于逻辑学,写出来准被人骂为:“编故事都编不完整!”因而,我很怕听真实故事,也很怕写真实故事。
但是,我的小说里仍然有很多是取材自真实故事,像《彩云飞》《窗外》《碧云天》《女朋友》《在水一方》《六个梦》,等等。当然,即使是真实故事,也经过了我的夸张或润饰,该增的增,该减的减,与真正的原来面貌,不可能再一模一样了。有时,我这些真实故事的主角,也会对我说一句:
“比我自己的故事美多了!”
可见,我常常会把故事过分地美化,而削弱了它的真实性,我不知道,这算我的成功,还算我的失败?
话说回头,当我收到那位读者来信的时候,我并不想见他的,我发现他的信写得非常好,文笔流畅而词句动人。于是,我建议他“自己写”。一周后,他寄来厚厚的一本由活页纸订成的册子,和一封短简:
……你以为我没有尝试过自己写吗?我写了很久,只能写一些片段,而不能把它组合成一篇完整的小说。像拍电影,我跳拍了许多镜头,却不知道怎样“连戏”。所以,我才决心放弃,而把这个“故事”送给你。因为,我那故事中的女主角——采芹,是你的书迷,她坚持要我把这个故事告诉你……
我开始阅读他所写的那些“片段”,不止我一个人阅读,包括我的秘书小姐,我们曾经很费心地想把他这本厚厚的册子(大约有二十万字)组合起来,最后,我们两个人都放弃了,因为,它确实只是一些片段的“快镜头”,很难连贯成一个整体。写的人过分激动,而忽略了故事的完整性。
于是,我见了这位读者——乔书培。
于是,在我的书房中,我用了整个一下午的时间,听乔书培细细地告诉我他和采芹的故事。他来见我的那天,正是他大学毕业,即将分发去受预备军官训练的前夕。他给我的印象是:年轻、漂亮、温文儒雅,颇有书卷味,而又不失其男性的英爽和豪迈之气。我听了他的故事,而且我感动了。说来奇怪,整个故事中,最令我感动的一段,是他和采芹吵架和好后,两人共饮一杯甘蔗汁那段。有次,我把这段故事讲给一个朋友听,那朋友竟回了我一句:
“胡说思潮涌,我就是把手指写得破了皮我也不肯停止。因而,每本书写到最后几章,我的手上全都包上了纱布,以保护我那又红又肿又痛的手指。在这段时期,我会变成一只刺猬,浑身都是刺,任何朋友都别来找我,否则,我总是给人钉子碰,碰得别人七荤八素。好在,至亲好友,对我这种个性都已经了解了。
《彩霞满天》比我预计的进度慢,也比我预计的字数多。我写得很用功,很专注。说来惭愧,好几次我不得不停笔,只因为我竟被他们的爱情感动得热泪盈眶。真实故事的优点就在这儿,它的画面永远在你面前,使你不由自主地深陷进去,去分担他们的苦与乐。如今,我终于把这本书写完了,在深深透出一口长气之后,我很坦白地说了一句话:
“这是最近几年来,我自己比较偏爱的一部作品!”
真的,不论读者们是否能接受它,喜欢它,我却好“偏爱”它。当然,我也必须对乔书培和殷采芹致歉,其中若干细节,我不能不加上我自己的想像力,也有些地方,我略作更改,使若干“不合逻辑”的地方变得“逻辑化”。再有故事最初的发生地是澎湖,因为我对该地相当陌生,只好含糊称为西部某港,希望不影响全书的真实性。总之,我已尽力写出了这个故事,但愿“它”能像感动我自己一样的感动别人。
假若读者们能耐心地读完这本小说,而又有兴趣来读这篇“后记”的话,我在最后,还有张小小的年表,来交代一些书中并未交代的事情。
公元一九七四年夏天:
乔书培与殷采芹完成婚礼,伴娘是苏燕青,伴郎是陈樵。定居台北市,并接来乔云峰共享天伦之乐。
公元一九七五年夏天:
陈樵与何雯完成婚礼,伴娘仍是苏燕青,伴郎姓名不详。
公元一九七三年夏天:
殷振扬开始驾驶计程车谋生,他仍然经常打架生事,并曾因殴辱警察,不服取缔而被捕数次,两年后忽结识一位山地姑娘,从此被该女孩“管理”得服服帖帖。
公元一九七六年秋天:
苏燕青出国进修,在美国加州大学改学教育。据说邂逅了某位华侨医生,来往密切,结果不详。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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