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4章 攻寨(2/5)

作品:《明末边军一小兵

行万里路,塞外原来是这样。”

王斗赞许地看了他一眼,笑道:“不错,未到塞外者,每言塞北事,都是想象尔,哪能如此真确?”

很快,一行人到了海子边,这里水域广阔,水草丰美,到处可见鹅雁鸿类,如人般或坐或立,或到处翩跹回翔,此情此景,让王争等人见了都哇哇大叫。

这时护卫营战士抓到一头野马,王斗很有兴趣的召众人观看,钟调阳道:“野马如马,这是野骡,并非野马。”

王斗对众孩儿笑道:“今日进堡观摩,人人都需书写心得文报,谁写得好,这头野骡就赏给他。”

众孩儿大喜,一时间摩拳擦掌。

海子周边屯堡牧场众多,众人进入,却是一个叫广恩堡的地方。

位于海子北面十余里处,西面、南面皆有山,堡墙不高,也就一丈,不过壕沟挖得很深,内有百多户人家,实行典型的保甲制,也就是十户一甲,十甲一保,十保一乡。

便在王斗治下,也大体如此,毕竟里甲制在大明早已废驰,很多地方,实行的也是保甲制。

当然,鉴于各处地理、交通、经济情况各异,实行时王斗也采取有弹性的办法,大致甲之编制以十户为原则,不得少于六户,多于十五户。

保之编制以十甲为原则,不得少于六甲,多于十五甲,乡之划分以十保为原则,不得少于六保,多于十五保。

与口外各小屯堡一样,广恩堡设防守、屯长、镇抚三位主官,代表了军政、民政、司法三司。

防守可以节制屯长、镇抚,但不得干涉二人职权,平时事务,主要也是操练屯丁,保护屯堡。

其实大明最初设置都、布、按三司,分理地方军政、民政、司法事务,三司平级鼎立,虽达到分权目的,但也带来行政效力低下之弊,有时政事缺乏领导得不到处理,最后巡抚诞生了。

有鉴于此,一人为主,二人为副,实在必要,三人分属不同体系,也可以起相互牵制作用,又有一个主头人,临事决断,免得扯皮,此时靖边军以武为贵,自然防守为尊。

他们这些屯堡,一有战事,也要受附近军堡守备指挥,大体口外,一乡范围设一军堡,那些乙等军并不屯田,只管打仗,与屯丁这种预备役丙等军大不相同。

广恩堡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衙署,马铺,粮仓,草料场,都不缺乏,庙宇更少不了,学堂规模也很大,因为战争,店铺多了许多,商人往来,各样口音汇杂。

本堡除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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