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总结(1/3)

作品:《检枢司

余不乐带领的队伍5号回到了首都圈,而王旻三人组则是在南阳调查了5天,直到1月9号才回到首都圈。

南阳的调查虽然时隔多年,但是由于刘俊的供述,指向性明确,调查取证稍微费了点事,便掌握了情况。原来刘俊在部队,因为惩罚任务期间醉酒闹事的军官,与老家同县大族堪称州望的崔家结了仇。之后他们村又和崔氏名下田庄屡次争夺水源,发生了械斗。崔家三代次子同为南阳城防军营职的崔大勋,由于和刘俊争夺少校晋升名额,有意扩大了冲突,打伤刘俊的父兄,又买通刘俊手下的连长李某,挑唆刘俊带兵回村报仇,并安排亲信手下偷偷放火,烧了崔家田庄的谷仓等几间几乎搬空的房屋。

接着,崔大勋又通过他的四叔,任荆州法院监督厅副厅长的崔正有,向南阳法院和荆州法院施压,以教唆纵火“损失巨大”为由,对刘俊从重处罚,判处了50年的超长刑期。南部重刑犯监狱的保卫队副队长庄志,因为出身崔氏之下,为了巴结崔氏,有意煽动其他囚犯对刘俊攻击,并放任警卫无视刘受到的伤害,又两次驳回了刘的监外探视申请,最终导致刘俊产生越狱的念头。

王旻已经将刘俊案的资料转交给行动司,一番严查下去,荆州自崔正有,崔大勋,庄志以下,39人被牵连,其中22人被行动司扣押移送法办,17人被免职待查,成为轰动荆州的弊案。荆州州立 官引咎辞职,州议会对行政院发起了不信任投票,整个荆州政坛面临动荡。

最后就是对刘俊的处里。因为已经证实,刘俊带队回村械斗是受下属挑唆,并且伤人者、纵火者均系崔大勋收买的士兵,原判决的教唆纵火和纵兵伤人罪名理论上不再构成。军队对他处理的私自调动部队罪名不变,隔出军职维持原判,其他刑事诉讼罪名需要提交法院重新审议。

根据谭佳人从法庭及角度判断,刘俊重新判定的罪名最高应该判为聚众斗殴,间接伤人,法律的规定应该服刑3至7年最高。刘俊已经服刑八年,理论上已经超期服刑,可以获得联邦赔偿。但是,刘俊越狱的事实客观存在,虽然最终自首,但是增加应刑期至少3年。

而后来荆州弊案调查过程中,刘俊作为证人又有立功表现,应该获得刑期减免至少3年。这样就变成了了一笔糊涂账。需要等待法院的裁决。

最终,检枢司决定出具一份证明文件,确认刘俊在调查中的立功表现,建议法庭酌情考虑,抵消其越狱罪责。并且交给刘俊确认,这样只需确认刘俊原有的罪行,刑满释放判定是否有超期羁押即可。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检枢司》 最新章节第二十七章 总结,网址:https://www.bqg999.org/html/186/186148/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