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劫匪(1/4)

作品:《心灵赞歌

浣纱镇是一个水乡小镇,镇内有一条江水横穿而过。人们常常在水边浣纱,因此被称作了浣纱镇。这浣纱镇有一种盛产的火浣布,据说在火中可得到净化,亮结如初。这布遇火不燃,遇水不沉。他们此次,便是冲着这火浣布而来。

龙翔再一次发挥了他高空飞行的实力。虽然没有现出本体,可带着他们,一点都不费劲。在离城不远的地方,龙翔落了下来,并且狠狠的瞪了常天一眼。他是龙,是极度重视尊严的种族。郑宇是心族族王,他甘愿被他骑乘。可这个渺小的人类,就算他没变身,也一样不允许对他有任何的轻辱。他在想:是不是找个机会弄死常天。

常天明显的感觉到了龙翔的敌意。在这个强大的敌人面前,他没有任何的胜算。他下意识的躲到了郑宇的身后,以求得到郑宇的庇护。他现在有些后悔了,早知道这样,当初干脆跑了就算了,还何必想着要离开乾坤密境,弄得现在担惊受怕的,还不讨人喜欢。

虽然到了浣纱镇,可郑宇的心中却一点底都没有。因为他发现,他甚至连这个世界的能用货币是什么都不知道。他转过头去看了看常天,问道:“你知道在那儿能买到火浣布吗?还有你身上有能换到火浣布的东西吗?”常天的行李太简单了,简单到根本没有。他从未到常天有过什么东西,甚至都没见过类似存物戒的东西。

常天耸了耸肩,无所谓的说道:“王上,火浣布这么名气大的东西,卖的人也一定相当有名。至于换这个的东西,王上,您是心族之王。您要他们的东西是他们的荣幸,他们要是识趣倒也罢了,要是不识趣,属下一定会让他们变的识趣的。”

郑宇一听,好嘛,敢情你这是要明抢啊!他自幼受到的教育就告诉他,抢人东西是一种恶劣的行为,只有坏人才会干这样的事情。虽然已经脱离了那个世界,可这种思想已经在他的脑海中根深蒂固,丝毫不可动摇。他摇摇头,说道:

“算了,我们先进城去吧!我还有些物事,要是能换就换了,要是不行我们也不必强求。想必即使没有火浣布,以龙翔的能力,我们也不至于有什么危险吧!无非是麻烦点罢了。”

龙翔一听,赞同的点了点头。开什么玩笑,他是龙族,高贵的龙族。让他去抢一匹布?那它的尊严还要不要了?虽然如果郑宇要求的话,他一定会去做的。不过,以他的能力难道还护不住两个人吗?更何况,朱雀是自己人,又不可能真的对郑宇下手。这个人类,简直就是个搅屎棍,看到他就讨厌,还是早点吃了的好。

三人进入城中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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