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初临 第十七章 进入人类世界(2/4)

作品:《殖装魔能暴走

就简直是叫人作呕的数字。这可不是站着杀就好了的。

“真是任重而道远的任务啊”

骆夏抓死了一只田鼠之后,有些感慨地叹了口气。那站在死老鼠身上的英武神态,让他错误地觉得自己像只鹰,而非什么麻雀

“叮:杀死田鼠一只,获得011单位晶化能,和0008单位生命能量。”小夕一如既往的站在骆夏背上,尽心尽责的充当着一个‘系统’播音员。据骆夏说,这样会让他获得练级的快感和动力。

假装自己有个升级打怪系统的感觉,真的棒棒哒。

一个礼拜之后,残忍地屠杀了山林大量的小动物之后,骆夏终于凑够了能量进化成为了一只通体毛色光滑的,老鼠!

这是在屠杀了大量鼠类之后,获得的最优化基因调试的身体。是只优秀的,高品质的老鼠。好吧,习惯就好,老鼠不应该被歧视。

也不是他不想进化成更犀利拉风点的动物,而是他可选择的生物种类实在不多。

主要是是,没日没夜地狩猎让他感到寂寞了,想去人类的社会中转转,吃点美食之类的东西。要是变成一只更拉风的貂子,先别讨论战斗力如何,估计刚到门口,就被人拿去做大衣,哦不,是皮手套了。

顺便,嗯,可以的话,偷窥点什么活色生香的场面调节下苦逼的心情也是很有必要的,老鼠可是此道高手。他的脑海中至今还残留着柔体操高手,那位死去的村长老婆的英姿呢。

至于为什么麻雀形态的时候不去,呵呵,作为人类的一员。他太知道人类,或者说陆行生物对于空中生物的羡慕嫉妒恨了,不然哪来弹弓这样的,儿童玩具?

不信可以问个心理测试,问一百个人,给你一把弹弓,你要打什么东西。如果没有法律限制,大部分人的答案,应该就是鸟。所以,别否认了,善妒的人类。

就在这一个礼拜里,他偶尔靠近人类的居所,就已经不止一次看到熊孩子们在烤他的‘’同类‘’吃了。

早已将附近地盘摸索熟悉了的骆夏自从决定了要去人类社会看看之后,便径直跑到了一跳山道之上。

他记得,前几天还能飞在天上的时候,可是看到过有座小城镇来着的。

跑着跑着,他就跑到了一条宽阔的大路之上,并且追上了一辆正再缓缓行驶的马车,便纵身一跳搭上了混进城去的顺风车。

尽管这个世界有更加便捷和魔幻风格的交通工具,但普通人的生活,依旧是农耕式的,就像两个格格不入的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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