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 白狐提灯依解衣,红袖添香伴读书(1/4)
作品:《我在洪荒穿越了诸天》且不说云霄仙子面对一名突如其来化为女婴的小妹,该如何去抚养。
自李牧出了三仙岛以后,也是很头痛的。
谁叫他的洞府大荒岛,就在人家三霄仙岛的眼皮子之下呢?
这个时候岂能回去?
嗯。
绝不。
“奶孩子这样的事情,还是交给女人去头痛吧!”
李牧已然顺着上一次回家的轨迹,朝着某个深海的海眼方向飞去。
干嘛?
当然是穿越。
都已经这么久了,也是时候去看看其他的诸天万界了。
人家昊天上帝都已经发展万界了,他也不能太过于落后,不是?
不过,李牧却又不能什么都不管不顾的。
这洪荒世界里面,可正在发生着一件大事呢。
那大禹治水如今也已经有好几年头了,应该也差不多快要到了关键的时候。
以前他可以缺席,是因为他已经把自己能做的,该做的,都已经做完了,但这最后的一步,大禹就要加冕人皇的时刻,他就不能不在了。
否则,天降功德的时候?
给谁?
他可不想之前的努力,全部都化为梦幻泡影。
“如此,就只能麻烦道友你了。“
“善。”
一道灵光自他的头顶一闪而逝,已经向着那洪荒大地,东胜神州与南瞻部洲的搭界之地飞去。
显然,也只能是混沌魔神牧苍生了。
本来依李牧的打算,现在燧人氏都已经觉醒了,应该比牧苍生更合适才对的,毕竟一个只是混沌魔神,与人族毫无瓜葛,而另一个却是上古的人族之皇,与人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要说适合不合适的?
还有比燧人氏更合适的吗?
没有了。
但李牧不知道怎么搞得,一想到自己的化身居然是上古人皇,就有了一种莫名的逆反心理。
他已经为人族死过一次了。
难道,还要再死上一次?
呕心沥血?
鞠躬尽瘁?
死而后已?
“滚犊子吧你!”
不管是李牧本来的意志,还是大荒道君,混沌魔神的意志,都不会允许他这么做的。
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不要让这具人皇化身,去参与任何的人族事物了。
这样就很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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