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盛京风云(二)(2/4)

作品:《明帝

为南海舰队不宜过大,因为如果南海舰队是以福建郑家的水师舰队为基础扩建,郑家出身和来历都不好,而且还干过那些卑鄙的事情,因此军机阁上下多郑家并无多少好感,万一郑家重新掌权之后,又起野心,这岂不是又是尾大不掉,而且洪承畴手中的额权力也让许多人产生了巨大的忌惮,掌控东南沿海,又都是富庶的省份,这样的封疆大吏,如果稍有异心,都将是朝廷的灾难,因此很多人都主张将洪承畴的海军大臣拿掉,或者让他从陆军中分开,另外一部分人则认为朝廷应该另起炉灶,从东海舰队抽调部分军官组建一支新的舰队,这样既可避免郑家实力的扩张,但是如果全盘再造一支舰队的话,不说组建速度上会大大的放缓,而且朝廷的经费也会大大的增加,两方人都有自己的理由,而孙承宗等人商议过后,觉得两方的都有自己的理由,而且他们也对郑家以及洪承畴手中的权力过大产生了担忧,因此孙承宗就召集了熊廷弼、张国维等商量怎么给朱影龙上奏折,几个人讨论来讨论去,一直到徐应元过来传召的之时也没有讨论出一个实质的结果来。

内阁方面,明年恩科的准备工作已经开始落实,教育体系的改革也已经展开,教科书的编撰成了内阁目前头等大事,教育部只有半年的时间完成从乡学道府学三个等级的所有教科书的编撰以及出版工作,除了《四书》、《五经》外,其他各个学科的设立和教材的编写都将是一个巨大的工程,未来几年内,教育部绝对是一个最繁忙的衙门。

徐光启正在等下审阅一部新的法律,这部法律可以算的上是一步崭新的法律,它是在朱影龙的倡议下编写的,它就是《婚姻法》,大明律中也有不少条款是针对夫妻婚姻关系的,并且还有一些对结婚年龄的限制,但是现在要把它独立出来,成为一部独立的法典,大幅度修改了许多对妇女不公平的条款,并正是设立的法定结婚年龄,规定了婚姻登记制度,并且强制性的规定,经过登记结婚的婚姻关系,将会收到朝廷的保护,并且“一纸休书”便可解除婚姻关系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没有经过登记的婚姻朝廷不承认其婚姻关系,而且不受朝廷法律保护等等!

这部《婚姻法》可谓也是石破天惊的法典,这部法典一旦颁布,那对社会地位卑贱的妇女来说,绝对是保障她们起码的权益最大的武器,尤其这部法典将会随着朝廷“豁贱为良”的旨意颁行全国,那将会产生无比巨大的影响力,因此徐光启对这部《婚姻法》相当的重视,甚至是逐字逐句的审阅,生怕出一丝纰漏。

随着整风运动的展开,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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