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富水堡(1/3)

作品:《明末不求生

商南富水堡地处南阳和西安的中轴线上,是陕西东南门,扼南北要冲,接三省八县,东连中原,南通湖广。楚汉争霸时,刘邦曾在此屯兵,时名“汉王城”,万历以来,富水堡更因坐落商路中段,人丁渐渐繁盛了起来,所谓“商山名利路,夜亦有行人”——自然,当地屯兵也不在少数。

田见秀和袁宗第能够轻取富水堡,主要还是由于张献忠在谷城举兵后,杨嗣昌大为慌乱、失了分寸,将过多的兵力抽调到南方追剿西营,才给田见秀、袁宗第创造了一个难得的战机。

否则按照明军原本的部署,以当时田见秀、袁宗第手中搜集到的那股溃散部众,还是很难劫取富水堡这样一座府库积蓄十分丰厚的小城。

田见秀性格宽仁,能服众,但决断力就比较一般了。相较之下,袁宗第则沉稳有谋,关键时刻又能杀伐决断,只是在闯营中的资历、威望不及田见秀。轻兵劫取富水堡,缴获大批官军甲仗器械的这一战,就几乎都是袁宗第全盘谋划的手笔。

袁宗第从闯王处返回后,便赶回富水堡附近的田见秀所部驻地当中。此时田见秀这批人马,靠着富水堡中缴获的大批官军衣甲器械,真可谓人马一新,气势大振了。袁宗第还好,他离开前的时候,这支部队的装备成色就已经是焕然一新,但带夜不收一路保护袁宗第返回商南富水堡的李双喜,可就大为吃惊了。

毕竟李双喜在老营营寨的时候,闯营中只有刘宗敏一人有一匹老弱的瘦马。连破旧的布面甲,也只有李自成、刘宗敏、刘芳亮等很少数几个首领人物才有穿戴。哪像田见秀这营人马,光挺拔的战马便有十多匹,穿着鲜亮甲衣的战士,也有数十人之多。

田见秀见到袁宗第和李双喜后,身上披挂着一件红色的罩甲便迎了上去。他相貌慈善,看着和袁宗第岁齿相当,但实际年龄其实比李自成都稍大些,是闯营诸将中,岁数最高的一人。

“汉举,你可算回来了,老掌盘那边的情况,是怎么一个样子。”田见秀上前拥了袁宗第一把,又一脸惊喜地揽住了李双喜的肩膀,说道,“双喜!咱们爷俩儿好长时间不见了,你在掌盘那里过得可好?”

李双喜哈哈一笑,他初投闯营的时候,因为武勇过人,加之相貌端正,本来就差点被田见秀收为义子。只是因为田见秀自家本就有一个小闺女,而李自成家中不说男女,连个孩子都没有,才让李自成先将李双喜收成了义子——也因为这层关系,李双喜常管田见秀叫二爸,两人间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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