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节 教训(2/6)

作品:《我家的大明郡主

修之和许岩都握手:“那么,事情就这样了吧,我们要收队了。”

“好的,辛苦刘参谋了,留个电话,回头我们好好聚聚。”——这时候,许岩才知道,那位中校军官是警备司令部的参谋,姓刘的。

看到那群纠察离开,许岩才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纠察们过来时候,那板着面孔的肃杀劲头让人感觉太难受了。看着他们上车走人,许岩轻轻地吐了口气出去:“呼~~”

文修之好笑地望着他,他笑道:“岩老弟,那时候拔枪打得爽,现在知道难受了吧?呵呵,这次还是运气好的呢,倘若不是我在这里,他们还要把你带回去,要审查上几天的。以后啊,碰到涉枪的事,还是慎重一点吧。好了,事情完了,咱们找个地吃饭去吧。”

许岩心下大以为然,但表面上,他却还得装出不屑的表情:“去,文局,我还不是被你给害的?当初你招我进情报部的时候,说得那么牛逼啊,说情报部权力大,想干什么都行,说得好像我看谁不顺眼就能一枪崩了他似的——谁知道我还没真的崩谁呢,就打了两枪而已,就被纠察弄得死去活来的,险些还要被弄回去关小黑屋了。”

文修之笑眯眯的,看着心情很好,被许岩这么呛声了,他也不着恼,而是“呵呵”干笑两声:“权力再大,也不能随便乱开枪杀人啊。”

然后,他的神色转为严肃:“岩老弟,你是大学生,受过高等教育,所以,有些道理,你该明白的:人是社会性的动物,我们人类之所以要做某事,是因为我们要达到目的,所以才做这个事。杀人也是这样。我们不是为了杀人而杀人,我们是因为要达到某个目的,所以才去杀人——那个目的可能有很多种,比如说为了钱财,为了升官发财,为了女人,为了仇恨,为了出口气,甚至是为了获得某种名声——但总的来说,还是那道理:我们不是为了杀人而杀人,我们杀人,是为了达到我们的目的。

所以,直接开枪杀人,那是最笨最无能的办法,这是走投无路的亡命之徒才这样干——黑帮,杀手,抢劫犯,被逼得走投无路的普通人——他们之所以杀人,是因为除了这样赤裸裸地与国家政权对抗,除了这种肉体消灭的办法,他们实在没别的办法达到他们的目的了。

但我们不同,我们是情报军官,是国家的守护者,是政权体系的一部分,有着国家权力机构的全面保护,整个国家政权都是咱们的后盾,国家也允许我们合法地使用适当的暴力手段,我们拥有侦查权和逮捕权,远超一般老百姓甚至是普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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