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3/5)

作品:《我家的大明郡主

了一遍,刘警官记录的是今天的事情经过,大体符合事实,可唯有两点许岩不同意:“刘警官,您写的都对,但有两点我有些意见的:您这里写的是‘我同伴刘洋走路不慎撞上了赵六’,但事情不是那样的,其实是赵六他主动走过来,冲我们撞上来,我躲开了,他就撞上我同伴刘洋。”

刘警司从抽屉里拿了把指甲刀出来,一边剪着指甲,一边漫不经心地说:“谁撞谁的,你们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现在都成一团浆糊说不清了,反正撞了就是了。你既然有意见要求改,那就改成‘我同伴刘洋与赵六发生了身体碰撞’吧,不然笔录改得太多,涂抹太潦草也麻烦——还有第二个要改的是什么?”

许岩也不懂其中的诀窍,民警既然这么说了,他也只能同意了,但他还是说:“还有,那个赵老六和他同伴殴打我们,这个您还没记录上去呢。”

“嘿嘿,你说赵六打你们,赵六还说他挨你们打了呢,他说有一根肋骨断了,刚刚还吵着要去医院验伤呢——你既然要改,那我就加一句吧。”

刘警司低头写了一句,又把笔录递给许岩,许岩一看,却是说双方在发生争执之后,发生了肢体冲突。他心想我们被殴打怎么变成了“双方成起了肢体冲突”,但自己也不懂这些公安术语,老是要改的话万一惹恼了警察就不好了,于是他就不出声地把笔录递回去了。

“没问题了吧?没问题的话,你就签字好了,来,抄这句话:‘以上笔录是本人说的,与我说的相符。’签名,写上日期,盖指模,大拇指沾墨水……”

在刘警司指挥下,许岩傀儡般糊里糊涂地签字盖了指模,刘警司收起了笔录:“行了,你在这边等着,我先跟领导汇报去,看这件事到底怎么处理。”

许岩感觉有点不对,他哀求地望着对方:“刘警官,您说,这件事,到底会怎么样处理呢?”

看着眼前稚气未脱的年青大学生,刘警司眼中流露出一丝同情。他当警察多年,今天的事情,他就算没亲眼看到也能大概能猜出怎么回事。赵六那帮人,在分局和所里都是挂了号的,是这一带出名的混混,属于那种大罪不犯小罪不断的麻烦人物,几进宫了,所里面见到他就头疼,打的交道多了,大家也算混了个面熟交情——当然了,这种人往往也是在上面有些背景的,不然早被专政的铁拳收拾了。方才王副所专门把自己拉开叮嘱,让自己做笔录时候记得“照顾一下”,那言下之意是非常清楚的:这件事上,所里面是打算倾向赵六这边的。

事情说来也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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